
岳塘新聞網(wǎng)2月8日訊(通訊員:彭秋陽 劉澤佳)為依法嚴厲打擊毒品犯罪,凈化社會環(huán)境,近日,岳塘法院對兩起販賣毒品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,對三名被告人判處一年至三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經法院審理查明,2023年8月底,被告人吳某某向他人以每個180元的價格購買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電子煙彈20個。10月1日以來,吳某某和另一名被告人劉某某先后三次將上述電子煙彈販賣給他人,非法獲利700元。法院查明本案事實后,以販賣毒品罪分別判處吳某某、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和三年,均處罰金一萬元。
另一起案件中,被告人張某于2019年11月15日,將0.5克甲基苯丙胺及甲基苯丙胺片劑(俗稱冰毒、麻古)販賣給吸毒人員李某某和龔某某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、充分,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并處罰金五千元。
此次集中宣判,彰顯了岳塘法院對依法嚴懲毒品犯罪、維護社會和諧穩(wěn)定的堅定決心。后續(xù),岳塘法院將繼續(xù)保持打擊毒品犯罪的高壓態(tài)勢,積極延伸司法服務職能,持續(xù)開展禁毒宣傳工作,營造全民識毒、防毒、拒毒、禁毒的社會氛圍。
責編:于楊
來源:岳塘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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