岳塘新聞網(wǎng)10月9日訊(通訊員:張定強 鄧莎 陳琳)近日,岳塘區(qū)聯(lián)合調委會駐書院路派出所人民調解室成功調解一起因在路邊違規(guī)停放三輪車引發(fā)的人身損害賠償糾紛。
2019年9月22日清晨,艾某駕駛小車從岳塘區(qū)友誼學校門口往建設南路方向緩慢行駛,駛出不到三百米,被路邊停放的一臺貨運三輪車擋住了去路。艾某連按幾聲喇叭,不見有人過來。下車準備推開三輪車,發(fā)現(xiàn)已上鎖,大聲喊了幾聲,也無人響應,無奈之下艾某只能在車旁等候。大約20分鐘后,艾某再次大聲呼喊:“這是誰的車?”可現(xiàn)場還是無人回應。艾某一氣之下掀翻三輪車。聽到聲響,三輪車車主黃某迅速從路旁的一家包子鋪出來,指責艾某掀翻自己的三輪車,艾某看到黃某更加來氣,上前推倒黃某,路人見狀趕緊報警。
民警到現(xiàn)場調查了解情況后,將艾某與黃某帶至駐所調解室進行調解。調解員查看了黃某的傷勢,在確認無需到醫(yī)院治療后,組織雙方進行調解。
調解現(xiàn)場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情緒激動,艾某認為他在路旁等了近30分鐘,而黃某就在路邊的包子鋪,直到他掀翻車黃某才出來,黃某完全是故意的。黃某則稱自己去了衛(wèi)生間并沒有聽到艾某的呼喊。雙方都覺得委屈,請求調解員主持公道。調解員適時向黃某指出,隨意將車停在路邊阻礙他人通行屬于違規(guī)停放;同時也批評了艾某損物、傷人的錯誤行為,并告誡艾某遇到類似情況應通過報警、城管乃至社區(qū)等合法途徑排除妨礙,維護自己的權益。通過分析,黃某認識到此次糾紛是由于自己違規(guī)停放車輛引起,而艾某也反省自已的沖動行為對黃某造成了傷害。最終雙方達成和解:艾某一次性賠償黃某醫(yī)療費、修車費等;雙方相互道歉,互不追責。協(xié)議當場履行完畢,雙方握手言和。
責編:admin
來源:岳塘新聞網(wǎng)
岳塘區(qū)“強國復興有我”思政微課總決賽舉行
人氣火爆!步步高超市湘潭華隆店調改完成恢復營業(yè)
悠游國慶 就來盤龍大觀園(二) 開啟養(yǎng)肺之旅 邂逅無盡綠意
悠游國慶 就來盤龍大觀園(一) 國慶節(jié),一起來“rua”鹿,超萌!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漫步法華山森林步道 暢享春日詩意浪漫
文旅新區(qū) 多彩岳塘丨盤龍大觀園:賞花踏青休閑 樂享春日好時光
“數(shù)”說岳塘——關鍵詞“30”
護士執(zhí)業(yè)資格證首次注冊超詳細流程,趕緊收藏起來
下載APP
分享到